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

“廬”人與官員

文章日期:2011-01-08 20:38


官員:
這些東西算動物飼料,需要檢疫証才能放行.
人:
…….. 如果它們不屬於動物飼料,是不是不用檢疫就可以放行?
官員:
可是這些是動物飼料啊~
人:
我去詢問過政府負責動物飼料進口主管機關,他們答覆:「這些產品非屬現行飼料詳細品目範圍內的貨品」.
換言之,這些產品並非法令所規定的飼料
既然主管機關說不是動物飼料,我是不是可以領走?

官員:
這些東西上面有雪貂照片,很明顯是給雪貂吃,就算動物飼料
人:
你是說~ 產品上有那動物的照片就算是那動物飼料?
那我們平常吃的鮪魚罐頭上有鮪魚照片,難道那鮪魚罐頭是鮪魚飼料嗎?

官員:
反正給動物吃的就算動物飼料
人:
動物吃的就算【飼料】???
那....兔子吃胡蘿蔔,但人也吃胡蘿蔔,那胡蘿蔔算是動物飼料嗎?
官員: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
人:
有些產品【看起來】很像是給動物吃的,但難道就算是【飼料】嗎?
比如說:這產品裡面之一的化毛膏,其實這是給貂主人吃的.
為什麼ㄋ?
因為貂會掉毛,貂毛在空氣中飄阿飄,貂主人會吸進身體以致於身體內累積過多貂毛,所以要定期吃些化毛膏幫助排除體內的貂毛.
所以說ㄋ,這化毛膏人也可以吃的
因此,不能光看產品表面,就說這是給動物吃.

人:
這些產品是否在【法令】上歸類於【動物飼料】,我一介草民怎麼知道? 這得要去請教政府單位負責動物飼料進口主管機關 .

人:
因此,我去請教了中華民國負責動物飼料進口主管機關,並且拿到該機關所開立的證明書,證明我所進口的產品並非屬於飼料

官員:
我看看那份證明書

人:
你看這份證明書的抬頭「非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詳細品目證明書」
這不就【證明】,以下的產品【非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】
既然【證明】以下所列之的產品【非屬飼料】,那將這些產品歸類於動物飼料似乎就不合法理

人:
既然這些產品不能被歸類為動物飼料,卻用「調製性動物飼料」名稱硬套在這些產品上,扣留這些產品,,這又怎樣說的通?

好比說:這隻動物小黃,他在法律上不能被歸類為『犬』,而你卻還叫他"貴賓犬",這能接受ㄇ?





<待續>





*以上內容係我前日夢裡所見,因覺此二人對話十分有意思,故記錄於此*

Ann2011-02-08 09:30:46 回應
好好笑的對話, but anywy
東西領回了嗎

shambhaba2011-02-09 13:38:20 回覆
下次我夢到盧人的時候,我幫妳問問他唄~
蒙古妹2011-01-10 10:18:15 回應
承認吧...這個盧人就是你對吧!!!
shambhaba2011-01-17 17:41:35 回覆
哎呀呀!!!文章最下面不就明明白白寫著: 

*以上內容係我前日夢裡所見,因覺此二人對話十分有意思”....................

是"夢見""夢見"啦~~~~

沒有留言: